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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8.07)

2013-08-07 16:13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1.存货的毁损的区分处理(会计)

解答:(1)原材料、自产产品因管理不善导致的霉烂变质

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这是因为产品有一部分是用原材料生产的,那么原材料在购入的时候是有相应的进项税额的,所以说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具体的分录就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此时因为是企业自身的管理原因导致的损失,相应的进项税额就不可以抵扣了,要将原来已经抵扣的金额做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

(2)因管理不善导致原材料、自产产品发生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此时因为是企业自身的管理原因导致的损失,相应的进项税额就不可以抵扣了,要将原来已经抵扣的金额做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

(3)自然灾害造成的原材料、自产产品毁损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此时是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因为从税法上来讲自然灾害是属于正常的损失,所以说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不用转出处理。

2.经济法教材中“撤销权”的总结(经济法)

(1)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撤销条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时效: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院不保护。

(2)关于可撤销合同,条件: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欺诈且不损害国家利益,乘人之危。时效:有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行使。

(3)关于合同保全措施的撤销权,条件: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债务人的有偿行为,第三人恶意取得。时效: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或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4)合同法分则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条件:任意撤销或法定撤销。时效: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6个月内。

(5)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条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表决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效: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6)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实现,条件: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时效:其他债权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

【疑难问题解答】

注册会计师为什么要考虑是否利用内部审计工作?(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尽管存在很大的差别,但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在工作中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任何一种外部审计在对一个单位进行审计时,都要对其内部审计的情况进行了解并考虑是否利用其工作成果。这是由于:

(1)内部审计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部的监督活动,虽然不参与单位内部的经营管理活动,但主要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是否达到预定目标,是否遵循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属于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外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要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就须了解其内部审计的设置和工作情况。

(2)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内部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方面都和外部审计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两者在方法上都要评价内部控制,检查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核对账表一致性等。

(3)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外部审计人员在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价以后,利用其全部或部分工作成果,可以减少现场测试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节约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费用。

【易错易混辨析】

买入与卖出期权净收入和净损益的特点以及计算公式(财务成本管理)

(1)买入与卖出期权净收入和净损益的特点

买入期权:锁定最低到期净收入(0)和最低净损益(-期权价格)

卖出期权:锁定最高到期净收入(0)和最高净收益(期权价格)

(2)计算公式

就到期日价值和净损益而言,双方是零和博弈,一方所得就是另一方所失。因此,买入看涨期权一方的到期日价值和净损益,与卖出看涨期权一方的到期日价值和净损益绝对值相等,但符号相反。

①买入看涨期权

到期日价值=Max(股票市价-执行价格,0)

净损益=到期日价值-期权价格

②卖出看涨期权

到期日价值=-Max(股票市价-执行价格,0)

净损益=到期日价值+期权价格

③买入看跌期权

到期日价值=Max(执行价格-股票市价,0)

净损益=到期日价值-期权价格

④卖出看跌期权

到期日价值=-Max(执行价格-股票市价,0)

净损益=到期日价值+期权价格

【历年考题剖析】

甲公司为软件开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其主要客户为乙移动通信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甲公司主要为乙公司实现预期通信功能和业务管理功能提供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乙公司以各省或大型城市为业务管理单位,各业务管理单位需求差异较大,软件功能经常升级。甲公司与乙公司保持了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甲公司所处的软件开发行业的突出特点是知识更新快,同时也导致经验丰富、素质高的软件工程师流动性较大,为此甲公司按乙公司的业务管理单位,对各项目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上述情况,适合甲公司选择的最佳组织结构类型是(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单选题-2010年)

A.职能制组织结构

B.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C.战略业务单位组织结构

D.矩阵制组织结构

答案:D

解析:矩阵制组织结构是为了处理非常复杂项目中的控制问题而设计的。这种结构在职能和产品或项目之间起到了联系的作用。

点评:题主要考核“组织结构的类型”的知识点。该知识点需要在理解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正保会计网校2010年注册会计师《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课件实验班模拟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8题、普通班模拟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0题、普通班/实验班模拟题试题四单项选择题第11题、与该题考点基本相同。

【答疑精华】

关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规定(税法)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2.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关系:强制执行不是税收保全的必然结果。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

不仅可以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且可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4.其他:

(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坚持告诫在先的原则,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应当先行告诫,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再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不会减少其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因被执行人保管或者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4)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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