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网校为了帮助广大备考注会的学员提高考试学习效率、调整学习状态,特邀请2012年注会考试全科通过学员朴成梅做客网校论坛,分享考试成功经验,希望各位学员趁此机会积极与嘉宾交流学习……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对履行期限的精彩讲解
>审计:存货的盘存制度
>财管:资本总额的变动
>论坛精华:十无益
>说说你心中的网校名师
>良好的心态是成功的一半
【名师专栏】
赵俊峰老师关于履行期限的精彩讲解(经济法)
对于履行期限,法律有规定的,应依其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履行期限,但当事人的约定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履行期限,也可以约定数个履行期限,特别在双务合同中可以分别约定两个对立债务的履行期限。比如说老赵和老王就约定了,老赵,有时间咱俩喝一盅;老王说什么时候啊,老赵这时候就可以随便说个星期一、星期二的,也可以连着说星期三、星期四,反正你可以约定一个履行期限,或者数个履行期限;老哥俩儿反正也酒量大,喝不醉。当然,这里喝酒并不能与合同真正的等同,这里的例子呢,就是帮大家理解一下这个履行期限是可以约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