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2013注税考试已告一段落,不论考试结果怎么样,接下来都应该有一个自己的职业规划,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你的职业规划是什么呢?网校论坛特举行“2013注税考后职业规划访谈”活动……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房地产评估价格
>自建行为如何纳税
>论坛精华:人生七笑
>注会学习你进行得如何
>注税考后职业规划访谈
【名师专栏】
赵俊峰: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税收相关法律)
回避制度存在的价值是案件的公正裁判,与案件有关的人员都要回避,不能参加案件的审判。回避包括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自行回避如法官认为自己不能审判该案件,因为被告人是我的近亲属或者被害人是我的近亲属,没办法审理,这就是自行回避。申请回避中,当事人都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包括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令回避,是上级法院认为相关人员应当回避的,可以指令其回避。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人员也适用回避制度,在侦查、提起公诉的程序中,都存在回避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