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融资租赁的核算与处理(财务与会计)
1.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
①最低租赁付款额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
最低租赁付款额=租金+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的担保额+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未能续租或展期而造成的任何应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项
如果租赁合同规定了优惠购买选择权:
最低租赁付款额=租金+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
2.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
根据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3.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
4.租赁期开始日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在建工程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疑难问题解答】
所有的规定在行政复议中都可以附带提起审查吗?(税收相关法律)
解答:不是的,并不是所有的规定在行政复议中都可以附带提起审查。
可以按照法条掌握。《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这些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提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易错易混辨析】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税法与会计上的差异(税务代理实务)
新准则的规定:
不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①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
②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③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④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⑤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满足以上条件的不提折旧,除此之外,均要计提折旧。
------故未使用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在会计上也需计提折旧。
新税法的规定: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当会计处理与税法发生冲突时,会计上按准则处理,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按税法作纳税调整。
【历年考题剖析】
1.关于转让定价税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税法Ⅰ-单选题-2009年)
A.转让定价税制是某一税种的专门税制
B.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C.转让定价税制实质上属于单一程序性规则
D.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主要采用综合抵免法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避税与反避税。转让定价税制并不像流转税制、所得税制一样是某一税种的专门税制,而是国际税收中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其实质是一国政府为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策略从而侵犯本国税收权益所制定的与规范关联方转让定价行为有关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等一系列税收制度规定的总称。由此可知,转让定价税制不是单一程序规则;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的转让定价税制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
2.在我国赋税史上,首次由对人征税转为对物征税、由缴纳实物到缴纳货币的重大赋税改革是( )。(税法Ⅰ-单选题-2009年)
A.两税法
B.摊丁入亩
C.初税亩
D.一条鞭法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税法的建立与发展。“一条鞭法”的出现均平了税负,简化了税制,由历代对人征税转为对物征税,由缴纳实物到缴纳货币,有利于促进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经验分享】
正保会计网校优秀学员经验分享(税法Ⅱ)
第一次接触正保会计网校,是在2007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时。记得那一年,女儿正在上幼儿园,无人照料,而我又在公司财务部门工作,没有太多闲暇时间。在同学的介绍下,我认识了正保会计网校。通过两年的网校学习,我拿到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就这样,我渐渐喜欢上了网校。
今年的注册税务师考试,我毫不犹豫地再次选择了网校。网校全方位立体化的教学,多媒体视频课件,让我感觉身临其境、学习轻松、记忆忧新;24小时的在线答疑,更能让我及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任何问题。这个选择,也让我取得了丰厚的收获——五门学科一次性通过。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网校给予了我很好的学习平台;更要感谢网校老师精彩幽默的讲解、无私的奉献。
回想起那段紧张的日子,现在都还有点后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会计都还比较简单,只是平时复习时就要把握好做题速度和解题方法;税务代理实务着实让我费了一番功夫,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综合性比较强,网校老师风趣幽默的讲解通俗易懂,让我在短时间内掌握了不少的学习方法和答题技巧;而税收相关法律,是我最头痛的,因为当时时间紧迫,而且我对行政法和刑法两大块根本就没有什么基础,差点就放弃了,还好后面及时听了网校老师的习题班和串讲班课件,再加上自己平时总结了不少的表格,在考试前帮了一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