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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2.12.19)

2012-12-19 19:35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长期股权投资概述(初级会计实务)

(1)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a.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b.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a.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b.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3)设置的科目

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在权益法核算下,还要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

【疑难问题解答】

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中的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解析(经济法基础)

解答:“第一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对于这1、2点,是这样的:该问题涉及劳动合同关系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如何实施的问题。第一种情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连续劳动合同期间的情况,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存在劳动关系期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第二种是指特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初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该特定用人单位指:

(1)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2)国有企业改制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这两种单位的部分特定职工,由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因此自签订劳动合同时起算与该单位已经不可能存在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赋予该类特定人员可以与该特定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如事业单位人员在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前与其工作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改制为企业后实行劳动合同制时没有任何员工与企业存在有十年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却有很多职工在改制前的该单位工作十年或以上,但之前的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该部分职工中还有人员可能距退休年龄已不足十年,理论上说已经不可能与该单位存在十年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劳动合同法考虑到公平性,赋予该类企业中的这部分人员特别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所以,应当将上述规定理解为已经实行劳动合同的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情况和特定单位与特定人员签署劳动合同时的情况的两种不同适用状况来理解。

【易错易混辨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分录汇总(初级会计实务)

(1)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投资收益(差额,或贷记)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做相反分录)

(2)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下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②权益法下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或借记)

—其他权益变动(或借记)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3)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计量下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贷: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或相反分录)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有( )。(经济法基础-多选题-2011年)

A.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B.工伤医疗费争议

C.劳动保护条件争议

D.社会保险争议

答案:ABCD

解析: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点评:本题考核劳动争议的范围。该知识点属于可考性很强的内容,各种题型均可涉及,考生在学习的时候不仅要把握有关试用期的法律规定,而且要结合案例学会分析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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