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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预习:使用年限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6/12 09:05:3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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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建筑物的损耗

  知识点三、使用年限法(掌握)

  计算公式:损耗率成新率=1-损耗率 当残值为零时!

  损耗=建筑物的重置价值×损耗率=C×d

  (一)耐用年限N:

  1.经济耐用年限。资产评估中用经济耐用年限。

  钢结构:70年;钢筋混凝土结构50年;砖混结构40年;简易结构10年。

  2.五种处理:按短的计算;注意第4、5条,尤其是第5条。

  (1)耐用年限从竣工合格之日算起。

  (2)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建筑物耐用年限计算。

  (3)建筑物耐用年限长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

  (4)建筑物出现在前,土地使用权出让在后,建筑物耐用年限早于土地使用权年限先结束,应按建筑物耐用年限计算。

  (5)建筑物出现在前,土地使用权出让在后,建筑物耐用年限晚于土地使用权年限后结束,应按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加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计算。

  (二)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分为实际使用年限和有效使用年限。

  (三)建筑物成新率:

  1.成新率=1-损耗率;

  2.现值=重置价格×成新率

  3.考虑加权系数计算:加权系数分别是各部分价值占重置价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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