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51 苹果版本:8.8.5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8/31 10:52:27 字体: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于8月1日前支付6万元货款,作为后履行一方的乙公司有权拒绝甲公司要求其履行交付西服的要求。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