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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计提折旧的资产有哪些费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6/08/17 17:00:4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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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计提折旧的资产范围与适用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等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但需注意:该政策仅适用于税务处理,会计上仍须按权责发生制分期计提折旧。


适用资产主要包括: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新购进设备、器具(不含房屋、建筑物);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的相关设备。
可一次性扣除的费用限于资产的购置价款(不含进项税额)、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直接归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必要支出;而后续维修费、保险费、日常维护费、员工培训费等不得计入一次性扣除基数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购入一条智能生产线(含软件系统),其中嵌入式软件单独计价300万元,能否全额一次性税前扣除?

答:可分项处理。硬件部分符合500万元限额条件的,适用一次性扣除;与设备不可分割的嵌入式软件,视同设备一并享受政策;但若软件单独签订合同、独立运行且具备通用性,则属于无形资产,适用摊销政策,不适用一次性扣除。

小微企业租入一台价值480万元的数控机床,采用经营租赁方式,是否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

答:不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仅针对企业自有且在会计上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资产,租赁资产所有权未转移,承租方不确认固定资产,相应租金按直线法税前扣除,不可一次性列支。

事业单位购置专用检测设备280万元,是否可适用该政策?

答:不可适用。财税〔2014〕75号明确适用主体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化运作)不属于政策适用对象;其资产按《政府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执行财政拨款相关核算规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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