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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燕子 2026/06/29 17:42:4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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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每年开展一次。

问:申报人员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就业形态、自由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含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我市申报职称。

2.在我市工作的省外来赣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才以及人事档案在我市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在我市申报职称。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人员,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刑事处罚人员在处分处罚当年和处分期、影响期、刑罚期内的,不得申报。

问:职称评审通过何种渠道申报?

答: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不受人事档案、户籍等限制,原则上均需通过其用人单位申报职称,并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劳务派遣人员可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但应当书面征求用人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新就业形态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申报。

问:企业专技人员申报职称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并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问:职称申报对继续教育有哪些要求?

答: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的教育培训活动。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修订)》(省政府令 259 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提取申报人员在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中继续教育学时核定情况(首次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的除外)。各评委会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问: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有哪些政策?

答:根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字〔2021〕227号)、《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九人社字〔2021〕48号),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探索将贯通领域扩大到其它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按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政策解读单位: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联系电话:0792-8583846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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