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1、材料截止时间错配:正高级申报材料认定截止为2026年5月21日,高级为6月16日,超期提交或佐证材料日期晚于截止日即自动失效;
2、业绩档案不完整:未在管理服务平台更新个人业绩档案库,缺少能反映工作经历、理论水平与成果的原始佐证;
3、公示程序缺失:单位未对《评审表》《工作总结》公示满5个工作日,或补正后未重新公示并填报审核意见。

1、资历统一认定至2026年12月31日,年限计算以社保、人事、劳动关系三者中最早起始时间为依据;
2、须按浙财会〔2023〕6号文件执行条件,含继续教育、岗位履职、代表性业绩等刚性要求;
3、申报地以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为准,人事隶属与社保不一致时不得跨区申报。
1、紧扣《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提炼3项核心业绩,每项需匹配原始凭证、签章文件或系统截图;
2、熟悉本人所填业绩在单位财务体系中的定位,预判“如何支撑单位战略”类政策关联题;
3、答辩材料须脱密,严禁上传涉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内容,所有佐证均需经单位初审盖章。
答:2026年6月1日9:00起,截止6月16日16:30,详见管理服务平台。
正高级和高级申报材料能否共用?答:不可混用,正高级截止5月21日,高级截止6月16日,且业绩认定时段、佐证深度要求不同。
公示被提出异议怎么办?答:单位须书面反馈查实情况,问题属实则终止申报,不得再次提交原材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
查看被折叠的评论
被折叠评论包含相似、疑似不友好或无意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