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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统一论文发表强制要求,但须在《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系统阐述专业理论水平与实践成果;
2、佐证材料需真实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与成果,上传至管理服务平台;
3、严禁上传涉密材料,所有内容须由申报人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评审前将开展公示及联审复核,部分人员可能被纳入省级交叉抽查复核范围;
2、答辩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展开;
3、重点考察专业理论应用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及岗位履职实效。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16日16:30;
2、资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3、单位须公示5个工作日,且对材料真实性承担首要审核责任。
答:不重叠,正高级为5月6日—5月21日,高级为6月1日—6月16日。
社保与人事关系不一致时向哪申报?答:向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申报。
缴费后未收到电子票据怎么办?答:可通过“浙里办票”、公共支付或短信短链接三种方式自主获取。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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