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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有关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8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执行。现对我旗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方式
2026年,我旗中、初级职称评审实行“线上评审”模式,其他层级及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今年是我旗首次推行中、初级职称线上评审,为切实保障申报材料完整规范,今年仍同步线下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三、时间进度安排
5月11至5月25日完成初级职称申报工作;5月26至6月10日完成中级职称申报工作;6月11日至7月10日完成高级职称及基层“定向评价”(除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教师、卫生系列)申报工作。农牧民职称由旗农牧局自行安排。
四、申报地点
申报人员线下申报材料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材料到旗人社局进行线下线上同步审核,未在申报时间进行线下审核人员,不予通过。
线下材料报送地址: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B座206室),联系电话0477-6218833。
五、其他事项
职称评审应落实个人承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的逐级申报推荐审核机制。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文件为红头文件)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与职称申报系统内的审核人员为同一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
附件1: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1).pdf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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