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浙江2026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不单独设论文“数量”硬性门槛,但须在《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系统体现专业理论水平与实践成果;
1、正高级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16:30;
2、高级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6:30;
3、所有业绩佐证须真实可溯,严禁上传涉密材料,详见管理服务平台。

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严控时效与责任:;
1、个人申报后,单位须公示《评审表》《工作总结》满5个工作日;
2、市县财政部门须开展现场核实,20人以内须100%全覆盖;
3、省级联审复核通过后,在省财政厅官网统一公示5天。
高频退回原因集中于三类:;
1、人事/社保/劳动关系不一致却未按社保参保地申报;
2、佐证材料未更新至业绩档案库或缺失关键原件核验依据;
3、缴费逾期——收到12333短信后未及时支付280元评审费即自动弃权。
答:不重叠。正高级为5月6日9:00–5月21日16:30;高级为6月1日9:00–6月16日16:30。
工作总结能否替代论文?答:可以。浙财会〔2023〕6号明确以《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综合反映理论水平与实绩,无需另附发表论文。
公示被提异议怎么办?答:单位须书面反馈查实情况,问题属实则不得再提交;补正后须重新公示5个工作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
查看被折叠的评论
被折叠评论包含相似、疑似不友好或无意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