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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6年度会计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官方发布渠道为浙江省财政厅与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发文,文件号为浙财会〔2026〕12号,全文可在浙江省财政厅官网或管理服务平台查阅。

根据《办法》(浙财会〔2023〕6号),正高级会计师须提供代表作1篇以上,高级会计师不强制要求公开发表论文,但须提交高质量《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作为核心业绩材料。
1、总结需体现专业理论水平、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及岗位实绩;
2、须由本人独立撰写,字数建议3000–5000字;
3、佐证材料应包含项目报告、制度方案、审计/内控成果等可验证成果。
答辩聚焦“业绩真实性、专业深度与岗位匹配度”,评审前将公示符合资格人员名单于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1、紧扣申报材料中的3项核心业绩,准备5分钟陈述提纲;
2、熟悉本单位财务战略、业财融合举措及个人关键贡献点;
3、提前模拟政策理解类问题(如新收入准则应用、数智化转型实践)。
答:不重叠。正高级申报期为5月6日9:00至5月21日16:30;高级为6月1日9:00至6月16日16:30。
社保在杭州但单位注册在外市,该向哪里申报?答:按通知要求,向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申报,即杭州市属财政口。
评审费缴多少?未缴费会怎样?答:标准为280元/人;未缴费者视同放弃申报,系统自动终止流程。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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