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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正高级会计师须提供能体现专业理论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调研报告等;
2、申报高级会计师不强制要求发表论文,但需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系统反映专业能力与实践成效;
3、所有业绩材料须在2026年5月21日(正高)或6月16日(高)前完成认定,逾期不予补录。

1、论文须为申报人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具有CN刊号的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
2、发表时间须在资历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且内容须与会计专业密切相关;
3、上传至管理服务平台的论文须附封面、目录、正文页扫描件,并确保可查可验。
1、论文须纳入个人业绩档案库,与继续教育、项目成果、表彰奖励等一并更新完善;
2、单位审核时将重点核查论文真实性及与岗位履职的关联性;
3、若被退回补正,须重新公示修改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满5个工作日。
答:不可,仅认可申报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成果。
内部刊物或非CN刊号论文是否有效?答:无效,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的正式出版物证明。
2026年6月新发表的论文可用于当年高师申报吗?答:不可,高级会计师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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