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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水冰月 2026/06/09 12:06: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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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持续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现就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

(一)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6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基层治理防线”(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二、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各职称系列评委会、各自评单位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2026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1-2025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网上核认系统,申报核认期限为5月25日至7月25日。

(一)省直单位职称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对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进行初审,经主管单位(含省属高校)复审确认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市州申报人员。市州参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市州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其他申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按属地原则办理,由单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央驻湘单位2026年委托我省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继续教育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继续教育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发展战略,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组织实施继续教育,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二)规范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管理。我省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可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培训,其组织实施培训所取得的学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认可。各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遵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培训质量全过程管控,科学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切实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行为,不得将培训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不得以业务分成等形式开展违规合作。

(三)实现培训学时双向互认。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双向互认机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学习渠道。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统筹整合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培训平台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在统一平台上完成相关培训的,其学时可直接认定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

(四)简化既往学时佐证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以往年度已办理学时认定并取得《学时认定单》的,该《学时认定单》可作为对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佐证材料。

附件:

1.2026年有效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2.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3.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 2026年有效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docx

附件2 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docx

附件3 湖南省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docx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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