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5年深圳经济系列职称评审:26年5月25日-7月31日进行
25年深圳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26年5月18日-6月18日进行
广东省发布2025年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通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一起看看具体评审安排。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6号)等文件规定,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现就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和评审时间
高评委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时间: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评审工作于2026年底前完成。
二、受理申报范围
按照高评委的评审权限,受理广东省(不含广州市、深圳市)各地级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受理中央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委托评审。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受理申报专业包括工商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等。
三、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间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四、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等职称政策文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执行,申报人须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五、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自由职业者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高评委。
中央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委托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应出具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单位同意委托的函件。
在广东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向高评委申报职称,其中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可根据有关文件(粤人社规〔2019〕38号等)规定申报职称。
(三)申报人应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四)申报人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向高评委报送纸质材料。职称评审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中“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人根据《2025年度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材料填报指南》(附件2)填报材料。
六、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情况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单位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3.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高评委办公室受理审核
高评委办公室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超出高评委受理范围。
7.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评审和发证程序
(一)高评委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实行考评结合,正高级经济师职称实行评审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二)高评委办公室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通过人员公示工作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步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高评委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通过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证。
(四)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八、评审费用
(一)根据《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每人缴纳780元(含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申报正高级经济师每人缴纳920元(含正高答辩费140元)。申报材料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麓景路支行
银行账号:3602076019200159314开票二维码
开票说明:扫开票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须填写接收发票的电子邮箱,单位汇款的在留言栏目填写单位名称和申报人名称,申报人本人汇款的填写本人姓名,代理汇款的须同时填写汇款人和申报人姓名)。
九、其他事项
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高评委未指定或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申报人应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开设的网站等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了解政策要求,警惕网上“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信息。
申报人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材料,系统“当前环节”显示“评委会受理”即可扫描下图二维码,向高评委办公室预约时间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为防止扎堆聚集,减少等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流程和预约时间报送材料。
预约报送纸质材料二维码: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西路1号广东省企业联合会209
高评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91)

附件2-2025年度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