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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2026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的温馨提示,具体详情如下:
2026年北京市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1.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其次,在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待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于报名期间进入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的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自动调取“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的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等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自动核验。

2.“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需如实填报与考试报名相关的材料
符合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条件的人员,如报名参加考试,应在信息采集环节完成以下工作:
(1)报名初级考试在“教育经历”模块附件,上传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名高级考生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处填报教育、工作经历和职称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首次提交自动与学信网进行核验,考生可在报名前先登陆学信网自行核对信息。
(2)外籍考生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教育经历”模块,上传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本科及以上的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3)在京学校非京籍学生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教育经历”提供学校出具的现本校就读学籍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以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在采集过程中已提交的,则在报名过程中无需重复提交。
3.报名审核不通过
如因报名人员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整而导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自动审核不通过,需要返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修改或完善相关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再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进行相关报名操作。
由国管局管理的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报名人员),根据归口部门管理要求,信息采集审核工作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如有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4.关于提交报名信息采集材料后,进行审核时间的问题
由于报名考生提交信息采集后,对信息审核的时间相对较为集中,1月5日至18日报名的考生,可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后,2到3个工作日后可查看审核结果;如未通过,请按照审核提示信息,继续补充完善相关材料。1月19日后报名的考生当日即可查看审核结果。
5.考试报名、缴费、信息采集审核时间
2026年1月5日至1月27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7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7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1月26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未在公布时间内进行考试报名、缴费、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不能参加考试。
6.考试报名照片上传的注意事项
(1)照片须为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不小于10KB,像素>=295*413px),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不允许上传。
(2)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
(3)请使用标准证件照片,勿过度美颜(如磨皮、瘦脸),会计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后续报名考试及证书的,由本人负责。
7.外省市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报名考生
在外省市已完成信息采集但符合北京市报名条件,拟在北京报名的,可将采集信息通过办理“调出调入”至北京市后再报名。
8.如何确认报名成功
考生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9.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范畴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3号通知规定,会计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人员: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10.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11.毕业证书丢失如何报名
(1)国内取得学历的需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学籍登记表》原件,出具复印件的需要人事档案部门加盖公章(按照相关审核要求上传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丢失的,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重新出具认证书(按照相关审核要求上传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2.生僻字如何填写
生僻字可在报名模块中选取。
13.报名费发票领取问题
我市已实行报名费发票电子化,考生可以在“京通”小程序查询、自行下载报名费电子发票,具体请关注报名所在区公布的发票领取通知。
14.考点相关说明
北京市各区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考生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5.网上报名需注意哪些事项
(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办理退费且所有填报信息均不能修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进行缴费操作。请考生选择一种缴费方式(支付宝或一网通),避免重复缴费。
(2)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电子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境内报考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使用有效护照报名和参加考试。
(5)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和考场公布的《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16.会计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说明
北京市会计考试中心咨询电话:55592846,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由人工接听解答咨询问题;其他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之外),由AI智能接听解答咨询相关问题。
17.其他相关事项
其他事项请仔细阅读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内容。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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