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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级会计报名于1月5日-1月27日12:00进行,很多考生已经报名成功。有考生会有这样的疑问:报名缴费后,如何获得发票呢?网校为大家整理了部分地区发票获取的方式,其他地区的可以查看所在地区的相关通知查看哦~
网上缴费后,如何取得相关发票?
答: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有:
(1)短信链接:缴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会收到由【浙江公共支付】自动发送的短信,打开短信点击链接跳转至“非税和票据公共服务平台”,通过页面下方“发送到邮箱”或“电子票据下载”获取电子票据;
(2)“浙里办”APP:登录“浙里办”首页,依次点击底部“我的”栏目,通过“我的信息——票据”,根据提示完成人脸认证后,点击“我的票据”可以查询到本人的报名缴费电子票据,点击该票据,通过页面“票据图片下载”或“发送到邮箱”获取电子票据;
(3)支付宝/微信APP:关注“浙江票据”支付宝生活号/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浙里办票”,根据提示完成人脸认证后,点击“我的票据”可以查询到本人的报名缴费电子票据,点击该票据,通过页面“票据图片下载”或点击更多—“发送到邮箱”获取电子票据。
根据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等考试考务费发票的抬头内容均为报考者个人姓名,票据上的任何信息不得进行修改。如遇发票问题可咨询:全省电子票据咨询与维护电话 0571-56583639。
缴费完成后,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需要开具报名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26年1月27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及自行打印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到所在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报名结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北京:我市已实行报名费发票电子化,考生可以在“京通”小程序查询、自行下载报名费电子发票,具体请关注报名所在区公布的发票领取通知。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缴费后,可自行申领电子票据(本次考试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获取,可通过访问“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网址:https://gov.yeepay.com/gov-bill-platform/home/rSqF9g)查询、下载。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可直接按提示点击“网上缴费”查看订单的缴费状态,并点击“获取票据”开具并下载打印“上海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也可在缴费期间再次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取票据。
报名结束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票据打印功能同时关闭。如需票据,可在“随申办市民云”中的“我的票据”中尝试保存票据图片,或登录“一网通办”PC端(www.shanghai.gov.cn),进入“我的主页-我的支付-财政电子票据”下载打印。
以上是部分地区发票获取的方式,其他地区可以查看2026年初级报名简章或者相关问答的通知!>>查看各地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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