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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试题: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2014/08/26 11:39:5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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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B.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C.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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