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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易错题 :商标违法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LJ2022/09/08 09:49:31 字体:

准备2022年中级经济师报考的小伙伴,此刻备考正当时!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伙伴准备了本周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易错题,快来看!

易错题

【多选题】

根据《商标法》,有下列( )行为,由管理商标工作的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A、使用未注册商标的

B、在台历上使用国徽作为商标的

C、在葡萄酒上使用“葡萄”作为商标的

D、餐厅使用“世界第一”作为商标的

E、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

查看易错题点评
【答案】
BDE
【点评】

本题考查商标违法行为。对于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使用的相关规定的,由管理商标工作的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台历上使用国徽作为商标的,在餐厅上使用“世界第一”作为商标的,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

针对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大家要好好把握,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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