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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易错题:证券公司的合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大耳朵图图 2022/02/24 09:46:07 字体:

在掌握知识点之后将其运用在解题中才是备考的好方法。证券从业考试备考需要一点点积累才能到达效果。网校为您提供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本周《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易错题,快来练习吧!

【错题点评】

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
①接管或者撤销
②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③责令停业整顿
④指定其他机构托管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公司的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证券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证券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针对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

大家要好好把握,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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