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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易错题: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追诉标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大耳朵图图2021/11/25 09:51:55 字体:

在掌握知识点之后将其运用在解题中才是备考的好方法。证券从业考试备考需要一点点积累才能到达效果。网校为您提供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本周《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易错题,快来练习吧!

【错题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涉嫌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Ⅰ.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3万元以上的
Ⅱ.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Ⅲ.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Ⅳ.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A.Ⅰ、Ⅲ
B.Ⅰ、Ⅳ
C.Ⅱ、Ⅲ
D.Ⅱ、Ⅳ

【答案】D

【点评】本题考查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八条规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2)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针对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

大家要好好把握,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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