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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抵扣进项税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件必须收到吗?如果没有收到就不能抵税,对吗?

84784954| 提问时间:05/1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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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如果系统你收到了,对方还没有给你 你知道业务可以做 到时候你发票到了之后,你再放到记账凭证后面就行
05/14 12:45
84784954
05/14 12:49
我的意思是进项发票的原件必须收到才能抵扣,对吗?虽然你在系统上查到对方已开票,但是没有原件,就是不能做进项抵扣,对吗?
84784954
05/14 12:50
税法规定的文,有吗?
84784954
05/14 12:55
这个进项发票你永远都收不到了,还能抵扣吗?要怎么操作?
郭老师
05/14 12:56
你好,发票如果没有原件儿的话,你是丢失的,可以去报备。发票丢失问销售方要第一联复印件,不一定非得必须有发票才能抵扣。如果你后期永远收不到的话,这还是你企业的业务吗?是的话,按照第一种方法去报备发票丢失,问销售方要第一联复印件做账抵扣。
84784954
05/14 12:58
去哪里报备
郭老师
05/14 12:59
你好 税务局大厅报备
84784954
05/14 12:59
如果连第一联复印件也没有了呢?是不是就不能抵扣税了
郭老师
05/14 13:01
可以 让销售方打印出来就行
84784954
05/14 13:01
发票丢了,如果不去税务大厅报备会产生什么结果,如果去报备会产生什么结果
郭老师
05/14 13:02
好,那就不允许抵扣,什么税款都抵扣不了。
84784954
05/14 13:03
普票也需要去报备吗?
郭老师
05/14 13:04
是的,对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发票丢失后,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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