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我公司收到一笔工程款,是由人力资源保障局代甲方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了,请问我的会计分录是否可以这样做: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贷:应收账款-甲方;这笔费用直接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人工费这笔科目,直接计入工程施工科目且不申报个税?

84785000| 提问时间:02/1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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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分两种情况,1.如果对方开劳务发票就可以按照上面的做法,以发票做账,成本正常做,再加个委托书,委托对方发工资。2,如果没有对方发票,是自己的工人需要正常申报个税,其次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02/18 16:48
84785000
02/18 16:54
老师好,我公司给甲方开工程服务发票了,甲方应该按照工程款支付到我公司账上,但是直接付人工工资
言-老师
02/18 16:56
那就是第二种情况,只是委托付款的业务,工人工资还是需要自己申报个税的
84785000
02/18 16:56
因为这个项目比较早,人工成本早都从公司账户支付了,并且申报了个税
言-老师
02/18 16:57
申报过了就不用申报了,做直接发放工资的分录: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应收账款
84785000
02/18 16:58
因为急需把工程款要回来,公司就把其他项目干活工人的工资,制表发给甲方了,现在这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84785000
02/18 17:00
老师好,工资早都发完了,现在再发给工人,工人指定不会给我们的,所以就把其他项目工人的工资制表发给了工资了
言-老师
02/18 17:01
如果工资表是按照真实用工情况计造,也是需要申报个税的,如果没有实际发放就挂 应付职工薪酬,等实际发放的时候做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银行存款
84785000
02/18 17:09
老师好,这个项目比较早,完工后,我们就把工资给工人发了,并且申报了个税,工人不会管我们是不是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呀,工人要工资,我们就赶紧发了,现在这种情况,假如收到的款是A项目A甲方的,支付工资是B项目的,我是否可以这样做:借:应付职工薪酬-人工费—B项目 贷:应收账款—A甲方—A项目
言-老师
02/18 17:12
完全可以,这样对的,按实际收款与发放做账
84785000
02/18 17:13
也就是收到甲方是A公司A项目的工程款,把工资发给甲方是B公司B项目的工人
言-老师
02/18 17:16
对的,可以这样,税务也不会管你发哪个项目的工资,只要不是漏申报少交税就可以,这样的情况实际操作多很正常,我们公司也经常这样
84785000
02/18 17:20
好的好的,谢谢老师,那我就按照实际情况入账了,请问做账时,摘要里是否写明收到A项目A公司工程款支付B项目人工工资呢?
言-老师
02/18 17:22
可以的,留下记录最好了,后期查账也清楚
84785000
02/18 17:25
那税务局不会有风险,人力资源保障局会不会查呢?
言-老师
02/18 17:29
那也不会,查人力资源也最多是代付的业务,只要不偷税漏水都不用担心,本身这种代付就存在不合理对的地方
84785000
02/18 17:37
好的,谢谢老师,那我就放心做了
言-老师
02/18 17:38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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