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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2020年3月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共120万元(含税)。甲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请问这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可以平摊到每月,然后比照每月15万起征点吗?

84785018| 提问时间:2022 10/23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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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应缴纳增值税=120÷(1+5%)×1.5%=1.71(万元)。
2022 10/23 20:03
立峰老师
2022 10/23 20:03
是个体工商户,而不是自然人。因此不适用“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2021年4月份调整为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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