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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区间盘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2022/04/22 10:12:37 字体: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称的“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

近几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频频发布,减免所得税的比例很容易混淆,今天,笔者整理了一下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优惠情形,供大家参考:

优惠期间

条件

适用税率

政策依据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尚未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作者:刘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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