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土地返还款,搞清税收问题再处理!
M公司从事房地产经营,2010年11月收到一笔政府土地返还款,认为属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未缴纳企业所得税。被税务机关责成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加收相应滞纳金。税官提醒: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严格规定,企业收到的土地返还款若不符合规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推荐阅读
M公司从事房地产经营,2010年11月收到一笔政府土地返还款,认为属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未缴纳企业所得税。被税务机关责成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加收相应滞纳金。税官提醒: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严格规定,企业收到的土地返还款若不符合规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Copyright©2000 - 2023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