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20%的股权,收到股票股利,是否需要做账?
答: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应用指南》规定,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资方不作会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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