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附注是否要必须要有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应当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并提供了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披露格式。
因此,审计报告附注必须要有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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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应当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并提供了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披露格式。
因此,审计报告附注必须要有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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