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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2003/04/10 14:30:28 字体:
  [例4]某运输企业将其拥有的二座仓库出售给某公司,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该仓库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税务机关确认仓库的评估价格为600万元,则应纳税额为:

  增值额=1300-600=700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700÷600=116.67%

  应纳税额=700×50%-600×15%
      =350-90
      =260万元

  则企业在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2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600000

  实际缴纳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600000
    贷:银行存款         2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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