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方式不同 税收负担有别

来源: 编辑:2006/10/20 15:25:13 字体:

  王先生应聘于内地一家葡萄酒公司。日前他打来电话说,该公司生产的葡萄酒主要是销往全国各地,形势一片看好。美中不足的是公司在本地的葡萄酒市场占有率很低,从而影响企业知名度。经过市场考察,王先生向公司提议在当地增设经销部,得到公司董事会的大力支持,并决定在今年下半年成立一个由王先生负责的葡萄酒经销部,专门负责本地批发零售业务。经销部在8月初正式开业,由于王先生及其同事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首月旗开得胜,共销售葡萄酒5000件,每件售价80元(公司批发给外地经销商每件60元),实现销售收入40万元,当月经销部赢利10万元。王先生在电话里希望得到帮助:他负责的这家经销部八月份销售的5000件葡萄酒该申报缴纳多少税款?

  笔者以为,葡萄酒公司下设经销部,通常涉及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城建税等其它地方各税种。下面就本案例作个简单的说明,不涉及地方各税种的计算。

  要知道王先生负责的这家经销部该怎样申报缴纳消费税,得先弄清楚谁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5号)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即王先生所在的葡萄酒公司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66号)第二条第一款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葡萄酒的单位和个人,为葡萄酒消费税纳税人。也就是说,王先生负责的经销部并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至于该葡萄酒公司申报缴纳的消费税计税价格是按销售价格每件80元计算、还是按公司的批发价每件60元计算,这得看王先生负责的这家葡萄酒经销部在财务处理上采取哪种核算方式了,且将因为核算方式不同而负担不一样的消费税。

  要是这家经销部采取独立核算方式经营,即该经销部必须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该公司向经销部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那么,该葡萄酒公司8月份应申报缴纳的消费税,就不能按经销部对外的销售价格每件售价80元,而是该公司批发给外地经销商每件60元来计算缴纳消费税:5000×60×10%=30000(元)

  要是这家经销部采取非独立核算方式经营。那么,根据《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号)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即该葡萄酒公司8月份应申报缴纳的消费税,应按经销部对外的销售价格每件售价80元来计算缴纳消费税:5000×80×10%=40000(元),而不是以该公司批发给外地经销商每件60元作为应纳消费税的计税价格。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要是这家经销部采取独立核算方式经营,它便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要是采取非独立核算方式经营,该葡萄酒公司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要是这家经销部采取独立核算方式经营,它可以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可以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8月份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5000×80×17%-5000×60×17%=17000(元)。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8月份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5000×80×4%=16000(元)。

  要是这家经销部采取非独立核算方式经营,该公司8月份应负担经销部的增值税为:5000×80×17%-5000×60×17%=17000(元)。

  同样的道理,要是这家经销部采取独立核算方式经营,它便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要是采取非独立核算方式经营,该葡萄酒公司也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下面的计算暂不考虑地方各税种及其它费用支出。

  要是这家经销部采取独立核算方式经营,其8月份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5000×80-5000×60)×33%=33000(元)。要是这家经销部采取非独立核算方式经营,该公司8月份应负担经销部的企业所得税也是(5000×80-5000×60)×33%=33000(元)。

  综上所述,如果不考虑地方各税种及其它费用支出等相关因素影响,这家经销部要是采取独立核算方式经营,葡萄酒公司应申报缴纳消费税30000元,经销部应申报缴纳增值税17000元或是16000元、企业所得税33000元;要是采取非独立核算方式经营,葡萄酒公司应申报缴纳消费税4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企业所得税33000元。核算方式经营不同,税收负担也不同,两者相差近万元。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这得看葡萄酒公司的决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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