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
二、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斗争,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三、坚持学习,守正创新。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区属各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之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采集入口请登录业达会计管理平台(http://yeda.shm.com.cn)“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链接。)。
点击进入电脑端网上学习流程>>
1、注册/登录:学员使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进行登录,新增会计人员请自行注册登录。
2、开通年度:2018-2023(网校提供60学分专业课的网络培训,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社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3、支付方式:网银(微信、支付宝等主流支付方式)我市会计人员每年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享受当年度免费继续教育,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需要自费补学。
4、发票:学员支付成功后可以在线索取电子/纸质发票
1、学习:学员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2、考试:学够专业课规定的学习时间后,点击“参加在线考试”进入考试,2023年考试次数不限制。
补学人员网上考试合格后,请将合格证截图上传至“山东省会计诚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