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1、开通年度:2022-2023年
2、价格:按实际课程
3、支付方式:网银
4、培训时间: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2022年公需课学习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2022年度专业课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尚未完成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参加继续教育前,请先登录安徽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http://61.190.70.224:8080/ahkj/accUser/space/login_c.jsp?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学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注册/登录“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39.145.0.238:8801/web/#/home),点击“网络教育学习”,选择“正保会计网校”搜索课程后进行报名学习。
学时要求如下: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要选择45学时(公需课15学时,专业课30学时),1学时=2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需要选择30学时(公需课10学时,专业课20学时),1学时=3学分。
完成学习,考核通过后,系统将完成信息回传会计管理部门,会计人员无需自行进行学分登记。会计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http://61.190.70.224:8080/ahkj/accUser/space/business_index_webEdu.jsp)查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