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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huixin2020/04/10 10:11:46 字体:

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2日-6月11日,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答辩时间为9月14日—10月30日,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要求是什么?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做出整理。

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工作要求。各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各系列、专业的申报条件审核材料,规范答辩、评审工作程序,严肃职称评价工作纪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强职称评价工作全流程监管,对未按工作要求操作的评审服务机构及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分别给予取消评审权、取消资格的处理。

(二)用人单位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应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考试、评审服务机构将依法追究单位责任,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事业单位备案工作要求。职称备案材料应由上级主管单位统一报送;市属高校报送备案材料时,需同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及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执行职称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职称结构比例批复进行备案;超出职称结构比例的不予备案。职称结构比例较往年发生变化的,备案时需同时报送结构比例调整批复的复印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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