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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256号

颁布时间:2022年6月8日 发文单位:宁夏财政厅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执法更加公开透明、标准规范,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政府采购活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随机两公开”工作机制内容

“三随机两公开”工作机制是指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时随机选取受理人员、办理人员和审查专家,“两公开”是指现场公开受理人员信息、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开案件处理结果。

(一)“三随机”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接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时,“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将随机确定受理人员,受理人员分发时“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将随机确定办理人员;以现场提交、寄送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接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的,财政部门应按照工作要求随机选取受理人员和办理人员。

财政部门处理行政裁决事项需要专家评审的,应当在“宁夏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按照评审专业和所需人数随机抽取审查专家,根据抽取结果自行联系,专家无法参与或未联络到的,财政部门可以重新抽取,抽取情况将同步关联至该行政裁决事项。

(二)“两公开”工作机制

供应商采用现场方式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的,财政部门应当场向供应商说明受理人员及联系方式;供应商采用“系统”或寄送、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的,财政部门应在《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告知书》等文书中明确受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处理决定书作出5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应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处理结果公告。

二、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管理机制,合理安排人员,确保行政裁决受理人员和办理人员符合随机要求,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于6月15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受理及办理人员名单。

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舒心

联系电话:0951-5013296 18295653416

电子邮箱:603681251@qq.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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