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15]65号

颁布时间:2015-07-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要求,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质保障、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省应急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我省应急产业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立足本省实际,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加强政策引导,培育市场需求,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快突破关键技术,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贡献。 

(二)发展目标。

不断增强应急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批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制造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一批自主研发的重大应急装备投入使用;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发展一批应急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创新机制,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20年,全省应急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体系基本形成,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

二、应急产业发展重点

在国家明确的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四个应急产业重点方向的基础上,立足我省产业基础和特点,确定以下应急产业发展重点:

(一) 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交通运输、重污染天气、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监测预警设备。

(二)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生活用水、流行病监测、诊断试剂等应急检测装备。

(三)城市安全、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产品。

(四) 应急救援人员防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避险、特殊工种保护、家用应急防护产品。

(五)社会公共安全防范、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重要生态环境安全保护等设备。

(六) 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快速获取、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应急电源、应急后勤保障等设备产品。

(七)生命搜索与营救、医疗应急救治、卫生应急保障等产品。

(八)消防、建(构)筑物废墟救援、矿难救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道路应急抢通、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疫情疫病检疫处理等产品。

(九) 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安防工程等应急服务。

(十)紧急医疗救援、交通运输救援、应急物流、安全生产、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应急服务。

(十一)灾害保险、北斗导航应急服务。

三、主要任务

坚持立足实际、需求引导、创新驱动、服务社会的原则,完成六项主要任务:

(一)完善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规范和促进作用,积极鼓励我省应急产品生产和服务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我省企业在应急产业市场的话语权。按照国家确定的产品认证制度,在全省开展事关人身生命安全的应急产品认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根据国家标准和要求,建立我省应急产业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

(二)推进技术创新。

加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应急产业相关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结合。支持国内外科研院所落户我省,支持应急产业领域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建设,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利用我省军工技术优势发展应急产业,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商业模式,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应急产业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三)优化产业结构。

结合国家确定的目录、清单,明确我省重点支持领域,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应急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应急服务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提供应急服务,支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应急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

(四)推动产业集聚。

加强规划布局、指导和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应急产业集聚区,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依托国家及省相关储备和优势企业现有能力和资源,积极开展国家及省级应急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基地、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形成区域性应急产业链。鼓励发展应急产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

(五)支持企业发展。

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品牌经营等方式进入应急产业领域,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应急产业优势企业带头作用,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应急产业领域中小微企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六)推广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

加强全民公共安全和风险意识宣传教育,推动消费观念转变,激发单位、家庭、个人在逃生、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方面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落实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及运输、高层建筑、学校、公共场所、应急避难场所、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应急设施设备及各类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的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依托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我省应急产品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制度,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建设,提高应急产品物流效率。鼓励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应急产品制造企业积极投保,协助申请国家保费补贴,支持重大应急创新产品首次应用。推动应急服务业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相结合,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加快推行巨灾保险。积极组织开展展览、论坛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利用相关平台交流推介应急产品和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全省推动应急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应急产业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和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订具体推进落实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

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应急产品和服务,在有关投资、科研等计划中给予支持。认真落实适用于应急产业的税收政策。对应急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予以支持。加强应急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应急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托现有的国家和社会检测资源,提升应急产品检测能力。建立健全我省应急救援补偿制度,对征用单位和个人的应急物资、装备等及时予以补偿。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企业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应急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加大资金投入。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应急产业发展投入机制,带动全社会加大对应急产业的投入力度。鼓励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及创业与私募股权投资投向应急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产业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资质好、管理规范的应急产业企业的担保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应急产业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应急产业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的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和科研团队。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应急产业相关专业。依托有关培训机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应急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利用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完善相关配套服务,鼓励海外及国内专业人才到山西创业。

(五)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产业发展,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务求尽快取得实效。省政府将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8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