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周年

其他税前扣除项目的扣除是否可以转移补充到以后的年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2023/11/21 19:03:4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其他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项目,这些项目的扣除金额是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的,每年都有上限。

对于这些其他税前扣除项目,如果在当前年度无法全部扣除完毕,可以转移补充到以后的年度。具体来说,如果当前年度某项其他税前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没有达到上限,但是个人所得税已经全部扣完了,那么剩余的扣除金额可以转移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转移只能在下一年度内使用,不能再往后延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每年的其他税前扣除项目的上限是固定的,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也就是说,如果某项其他税前扣除项目在当前年度没有使用完毕,不能将剩余的金额累计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直播公开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课程推荐
        快速问答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查看更多相关问题

          Copyright©2000 - 2023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京ICP证030467号-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