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抵扣后还需缴纳的税额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抵扣
其中,销项税额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应纳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买原材料、办公用品等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抵扣是指企业将进项税额直接抵扣销项税额的过程。
例如,企业在某个月的销售额为10万元,销项税额为1.7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该企业在该月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那么该企业还需缴纳的税额为:
应纳税额 = 1.7万元 - 1.2万元 = 0.5万元
因此,该企业需要在该月缴纳0.5万元的增值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