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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友在论坛上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以下是关于“税法的机构、基本原则、适用原则”的知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 我国税法的机构、基本原则、适用原则 | ||
| 一、税法的结构 | 1.宪法 | |
| 2.税收单行法律 | ||
| 3.法规 | ||
| 二、税法基本原则 | 1.税收法律主义 | 即:“三主义,一实质” |
| 2.税收公平主义 | ||
|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 ||
| 4.实质课税原则 | ||
| 三、税法适用原则 | 1.新法优于旧法 | 简言之,三“优于”+“优位”+“两从”+“不溯及既往” |
|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 ||
| 3.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 ||
| 4.法律优位 | ||
|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 ||
| 6.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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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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