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房屋是否征收契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契税相关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是不征收契税的。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法定继承本身的性质。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和继承顺序来进行财产传承的,它体现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基于血缘、婚姻等关系的财产转移,这种转移更多的是一种家庭内部的财产延续,并非是一种具有商业交易性质的行为。从税收政策的角度来看,不征收契税可以保障法定继承人在继承房产时不会因为税收负担而影响其正常的财产继承权益,符合社会公平和家庭财产传承的基本理念。
然而,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这种情况则属于赠与行为,需要征收契税。因为非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可能不存在法定的紧密亲属关系,遗嘱将财产给予他们更类似于一种赠与安排,而赠与行为在税法上通常是需要缴纳契税的。
例如,老张去世后,他的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老张名下的房屋,按照规定,儿子在办理房屋过户时不需要缴纳契税。但如果老张在遗嘱中将房屋留给了他的朋友,这位朋友属于非法定继承人,那么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则要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