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较多的折旧,后期提取较少的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的一种折旧计算方法。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双倍余额递减法。这是一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方法。它以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来计算各年折旧额。具体计算步骤为,首先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计算出直线法下的折旧率,然后将该折旧率乘以 2 得到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率。每年用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这个折旧率,算出当年的折旧额。不过,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例如,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 100 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5 万元。直线法折旧率为 1/5 = 20%,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率就是 40%。第一年折旧额为 100×40% = 40 万元,第二年折旧额为(100 - 40)×40% = 24 万元,以此类推,到最后两年再进行平均计算。
年数总和法。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比如,固定资产预计使用 5 年,那么分母就是 1 2 3 4 5 = 15。第一年分子是 5,第二年分子是 4,依此类推。假设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 80 万元,预计净残值为 8 万元,使用年限为 5 年。第一年折旧率为 5/15,折旧额为(80 - 8)×5/15 = 24 万元;第二年折旧率为 4/15,折旧额为(80 - 8)×4/15 = 19.2 万元。随着使用年限增加,折旧率逐年降低,折旧额也逐年减少。
加速折旧方法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