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这里的全部价款涵盖了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从购买方直接获取的各种经济利益。
它包含了因销售应税产品而取得的货币收入,比如购买方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转账等形式的款项。同时,还包含一些非货币形式的收入,例如以物易物方式中,对方用来交换应税产品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这些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应按照公允价值换算成货币金额计入销售额。
不过,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中包含增值税税款,应当将其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此外,符合条件的运杂费用也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要扣减运杂费用,需要取得相关运杂费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且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