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适用的是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其预扣公式需要根据每次收入的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当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时,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具体的预扣公式如下:
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800元;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例如,小张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收入3500元,那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3500 - 800 = 2700元。对照劳务报酬预扣率表,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预扣预缴税额 = 2700×20% - 0 = 540元。
如果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1 - 20%);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比如,小李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收入5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5000×(1 - 20%) = 4000元。根据预扣率表,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预扣预缴税额 = 4000×20% - 0 = 800元。
这里的劳务报酬预扣率表分为三级: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在实际计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额时,要准确判断每次收入的金额,按照相应步骤运用公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