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较多的折旧,后期提取较少的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的一种折旧方法。加速折旧对税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下面从原理、计算方法和案例等方面详细说明能减多少税基。
从原理上来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基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折旧作为企业的一项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计提的折旧额较多,这就意味着在前期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增加,从而使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减少,也就减少了税基。
在计算加速折旧能减多少税基时,需要考虑不同的加速折旧方法。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
下面通过一个简单案例来说明。假设某企业购置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折旧时,每年的折旧额为100÷5 = 20万元。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第一年折旧额为100×(2÷5) = 40万元,第二年折旧额为(100 - 40)×(2÷5)= 24万元。与直线法相比,第一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多计提折旧40 - 20 = 20万元,这20万元就会使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0万元,也就是税基减少了20万元。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那么当年就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0×25% = 5万元。
综上所述,加速折旧能减少的税基取决于固定资产的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