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在税收政策方面有一系列极具吸引力的优惠规定,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与发展。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此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这一政策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来到海南,为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在关税方面,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这些税收优惠规定降低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吸引了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才集聚,促进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海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推动海南逐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