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矿产品是否属于资源税税目,需要分情况来看。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税目反映了资源税征收的具体范围。目前,资源税的税目主要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和盐这五大类。
从整体范围来看,大部分非矿产品并不在资源税税目范围内。资源税重点聚焦于具有一定稀缺性和经济价值的矿产资源等。比如常见的农产品、工业制成品等典型的非矿产品,它们显然不在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内,因为这些产品并非资源税所界定的应税资源。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非金属矿产这个税目里,有部分看似接近非矿产品概念的资源属于资源税税目。例如,矿泉水属于水气矿产税目下的一种,它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不被视为典型的“矿产品”,但从资源税的角度,它是应税资源。还有一些建筑用的砂石等,它们也属于非金属矿产税目,虽然在外观和用途上和传统意义的矿产品有所不同,但在资源税规定中属于征税范围。
综上所述,不能一概而论地说非矿产品不是资源税税目。大部分非矿产品不在资源税征收范围内,但有一小部分具有特定资源属性的非典型矿产品,符合资源税税目规定,是需要缴纳资源税的。在实际判断时,要依据资源税的具体税目和相关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