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视同销售销项税咋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5/14 09:47:07  字体:
视同销售是税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在增值税等税种的计算中经常会涉及到视同销售销项税的确定。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可能不作为销售核算,但在税收上要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视同销售销项税的确定方法。

首先要明确视同销售的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在确定视同销售销项税时,计税销售额的确定顺序至关重要。第一步,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这是因为纳税人自身近期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是最能反映其市场价值的,税务机关也比较容易获取和核实这个价格。例如,某企业最近一个月销售了100件A产品,平均售价为每件100元,那么在视同销售A产品确定销项税时,就可以按照这个平均售价来计算。

第二步,如果没有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就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当纳税人自身没有可参考的销售价格时,参考其他纳税人销售相同或类似货物的价格是一种合理的方法。比如某新成立的企业首次发生视同销售业务,自身没有销售数据,就可以参考同行业其他企业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

第三步,若上述两种价格都无法获取,就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根据货物是否应税消费品而有所不同。对于不征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 成本利润率),这里的成本利润率一般规定为10%。例如,某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不征消费税的产品用于投资,产品成本为5000元,

直播公开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课程推荐
        快速问答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查看更多 相关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