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这个税率是相对固定的。
在确定计税价格时,不同的购置情形有不同的确定方法。如果是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如,小张购买了一辆汽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是22.6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不含税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是22.6÷(1 13%) = 20万元,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就是20×10% = 2万元。
若是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比如,某公司进口一辆汽车,关税完税价格为50万元,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10%。先计算关税,关税 = 50×25% = 12.5万元;再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 (50 12.5)÷(1 - 10%) = 69.44万元,这就是计税价格,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 69.44×10% = 6.94万元。
对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情况,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如果没有相关凭证,或者凭证上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总之,准确计算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关键在于正确确定计税价格,不同的购置方式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有所差异,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