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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销售方式收入咋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5/07 11:49:09  字体:
在税法(二)中,委托销售方式下收入的计算需要根据不同的委托销售模式来确定,常见的委托销售方式有支付手续费方式和视同买断方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下收入的计算方法。

首先是支付手续费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入金额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销售价格计算。例如,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为每件100元,该商品成本为每件60元,增值税税率为13%。乙企业按售价的10%收取手续费。甲企业在收到乙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应确认的收入就是100×100 = 10000元,同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13% = 1300元。而受托方则按照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乙企业应确认的手续费收入为10000×10% = 1000元。

其次是视同买断方式。视同买断方式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就可以确认收入。收入按照协议价计算。比如,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商品,协议价为每件200元,共100件,成本为每件150元。甲企业发出商品时就应确认收入200×100 = 20000元。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总之,委托销售方式下收入的计算关键在于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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